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统称“三品一标”。“三品一标”是政府主导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生产消费的主导产品。纵观“三品一标”发展历程,虽有其各自产生的背景和发展基础,但都是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战略选择,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标志。
1.来源意义
无公害农产品发展始于本世纪初,是在适应入世和保障公众食品安全的大背景下推出的,农业部为此在全国启动实施了“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绿色食品产生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是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大背景下推动起来的;而有机食品又是国际有机农业宣传和辐射带动的结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则是借鉴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为推进地域特色优势农产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农业部门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主要目的是挖掘、培育和发展独具地域特色的传统优势农产品品牌,保护各地独特的产地环境,提升独特的农产品品质,增强特色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区域经济发展。
2.无公害
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和产品质量均符合国家普通加工食品相关卫生质量标准要求,经政府相关部门认证合格、并允许使用无公害标志的食品。这类食品不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任何危害,是对食品的最起码要求,我们的食品均应符合这种食品的要求,所以无公害食品是指无污染、无毒害、安全的食品。2001年农业部提出“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并制定了相关国家标准,如《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无公害产品安全要求》和具体到每种产品如黄瓜、小麦、水稻等的生产标准。
3.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指无污染、优质、营养食品,经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可,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的产品。由于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事物和我国通常都冠以“绿色”,为了更加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称为绿色食品。绿色食品是中档食品,我国已有多家企业生产绿色食品,是人类食品在不远的将来要达到的食品。绿色食品分为两级,即A级绿色食品(生产条件要求较低的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要求质量较高,与有机食品要求基本相同。20世纪90年代,我们国家提出绿色食品的概念,相继也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如《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绿色食品生产农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生产化肥使用准则》等。
4.有机产品
有机农产品: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原则,生产过程绝对禁止使用人工合成的农药、化肥、色素等化学物质和采用对环境无害的方式生产、销售过程受专业认证机构全程监控,通过独立认证机构认证并颁发证书,销售总量受控制的一类真正纯天然、高品味、高质量的食品。有机食品是食品的最高档次,在我国刚刚起步,即使在发达国家也是一些高收入、追求高质量生活水平人士所追求的食品。
5.地理标志
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农产品地理标志是集体公权的体现,企业和个人不能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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