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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
时间:2017-02-23      来源:大荔农检中心      作者:周小波      浏览:4567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外,可以由公安机关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拘留。

2.《农药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任何农药产品都不得超出农药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使用。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一、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33种)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二、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的农药名单(6种)

氯磺隆、福美胂、福美甲胂、胺苯磺隆(单剂)、甲磺隆(单剂)。

胺苯磺隆和甲磺隆复配制剂产品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百草枯水剂自2016年7月1日起停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三氯杀螨醇自201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

三、限制使用的农药(21种)

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内吸磷、克百威、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氯唑磷、水胺硫磷、灭多威、氧乐果、硫丹、杀扑磷在蔬菜、果树、茶叶和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三氯杀螨醇和氰戊菊酯在茶树上使用;禁止丁酰肼(比久)在花生上使用;除土壤熏蒸外,禁止溴甲烷、氯化苦在其它方面使用;除卫生用、玉米等部分旱田种子包衣剂外,禁止氟虫腈在其他方面使用;禁止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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