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农业农村部委托,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组成考核组,对大荔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核查验收。
近年来,大荔县围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这一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该县以提升特色主导产业精细化水平为着力点,实行标准化生产。先后制定完善了20多种瓜果菜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发展标准化种植基地80万亩、养殖场676个,“大荔冬枣”连续四年跻身“中国果品区域公用品牌20强”,品牌价值40.93亿元,荣获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示范样板称号。全面推行农药经营备案登记、索证索票与实名购买等制度,对农药施用实行源头集中治理。全县692家农资经营企业,33家饲料生产企业、经营户,29家兽药门店100%纳入信息平台管理,实现了“智慧监管”,产管深度融合。强化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监测抽检、执法检查、科普宣传及“三品一标”认证企业、合作社奖励等,并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年度增长,保障监管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据了解,在核查验收中,考核组认真查阅了有关资料,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50个考核指标逐一打分。考核组认为大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健全、监管措施有力、质量安全水平较高,创建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成效显著,一致同意该县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这也标志着大荔县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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