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大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生产企业平台
大荔荔盛萝卜专业合作社  
首页 | 企业简介 | 产品介绍 | 生产记录 | 质量控制措施 | 生产标准 | 安全承诺 | 联系方式
  信誉等级:5级
  联系方式
电话:18091366266
联系人:耿永胜
地址:大荔县朝邑镇覇一村
邮编:715100
  生产记录
  质量控制措施

一、组织措施

本合作社充分认识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意义和必要性,成立了由合作社理事长耿永胜同志带头,技术负责人王武义、仓管员杨胜利、产品质量管理员王武民、内检员刘珍艺和环境保护管理员王军红等同志具体负责实施的质量保证小组,建立完善的工作分工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管理。

二、技术措施

在县农业局和县农机局的帮助指导下,合作社大胆创新,提出了探索尝试机械化的耕作模式,经过调研与考察实验,配备了萝卜起垄、播种、收获、清洗的先进仪器。技术负责人王武义结合本地历年病虫发生资料,应用先进的技术,控制病虫害的发生和蔓延,做到对症下药,适期用药;推广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技术;有机肥和化肥配合使用,科学施肥。通过精湛的技术手段结合先进的仪器设备,使胡萝卜增产增质增量。

三、投入品管理措施

农药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和《农药安全使用标准》执行,在生产中不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国家明文规定不得在胡萝卜上使用的农药;由仓管员杨胜利、内检员刘珍艺负责物资供销和农药仓库保管;核对农药的数量、品种和“三证”后,方可入库;尽量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配合检测部门做好抽检,严控农药残留超标;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或有关技术部门的病虫害预报,科学用药,做到适期防治,对症下药,并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以利于提高药效;严格掌握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上市胡萝卜必须在农药安全间隔期之外,安全合理使用农药,及时做好农药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

施肥原则:以有机肥为主,辅以其他肥料;及时做好肥料使用的田间档案记录;肥料按种类不同分开堆放于干燥、阴凉的仓库等场所;避免因环境因素造成肥力损失和环境污染;外来肥料必须要是“三证”(产品登记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标准检验合格证)俱全的产品;不施用城市生活垃圾肥。

四、产品质量管理措施

产品收获上市前,由内检员刘珍艺、产品质量管理员王武民负责质量把关,每批次胡萝卜送县农检中心进行农药残留速测,检测合格后分批分次上市;内检员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熟悉掌握所使用的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各种检验规章制度开展检查、维修、校正。

五、产地环境保护措施

合作社基地所处区域为典型的河岸沙丘地貌,沙壤土为主,土质疏松;黄渭洛三河相拥,地下水资源丰富,水质好,矿化度小于1g/L,为胡萝卜生长提供了较好的灌溉条件。基地周围10公里内无工业污染,在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下,加强日常监管,由环境保护管理员王军红具体负责基地周围的环境卫生,做好废弃物管理,对于农药和肥料的残余垃圾安排专人回收和集中处理,在基地严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伪劣肥料,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和有机生物肥料,严格按照无公害生产的要求施用,严格控制农药和化肥的安全间隔期。

 
企业简介 | 联系方式 | 返回首页
版权所有(c)大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陕ICP备150027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