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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苑红萝卜
产地: 陕西省
证书标号: AGI01998
证书持有者: 大荔县设施农业局
登记年份: 2016年
一、产品介绍

暂缺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沙苑红萝卜生产区域位于我国内陆平原地区最大的沙漠沙丘地带—大荔沙苑。该区域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光热资源丰富,年日照时数2385.2h,日照百分率为50%,年总辐射量125.8Kcal/平方厘米,≥10℃的有效积温4445.6℃,平均气温14.4℃,昼夜温差大,无霜期212天,年降水量514mm;土壤主要为沙壤土,土质疏松,排水性好;地下水资源丰富、埋藏浅、水质好,机井灌溉便利。充足的光照、较大的温差、适宜的土壤、便利的灌溉条件为沙苑红萝卜生长、品质形成提供了较好的自然条件,造就了沙苑红胡萝卜根肉肥大、上下匀称、肉质甜脆、颜色鲜红的特征,堪称红萝卜中的上品。

三、地域范围

沙苑红萝卜主要分布在大荔县南洛河、渭河之间,108国道两侧,地理位置东经109°45′-110°05′,北纬34°41′-34°47′,东到韦林镇望仙村,西到下寨镇毕家村,南到下寨镇潘家村,北到朝邑镇霸二村,主要涉及羌白镇、官池镇、韦林镇、下寨镇、朝邑镇等5个镇48个行政村,生产面积5.4万亩,年产量16.2万吨。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征:沙苑红萝卜根肉肥大、上下匀称,长25厘米左右,直径4厘米左右;表皮光滑、根须少、颜色鲜红;肉厚芯小、质细脆嫩、味甘多汁。2、独特的内在品质:沙苑红萝卜维生素C含量不低于9.0mg/100g、β-胡萝卜素不低于0.85 mg/100g、可溶性糖不低于5.6 g/100g、水分不低于85g/100g、铁不低于1.8 mg/kg。3、安全要求:沙苑红萝卜生产管理过程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标准。

五、特定生产方式

1、改浅耕为机深耕。为了保持上下匀称、表皮光滑,形状整齐,选用机深耕的耕作方式,土壤耕层厚度35cm左右,为红萝卜地下部分生长创造了较好的土壤环境。2、保持底施农家有机肥。一般每亩地底施农家有机肥1500-2000公斤,以保持土壤肥力,改善产品品质;中期亩施三元复合肥20-25公斤,促进红萝卜生长,提高产量。3、保持沙土地种植。沙苑红萝卜严格选用沙土地种植,通透性强,有利于红萝卜地下部分生长,较好的保持了沙苑红萝卜外在感官特征。4、保持中伏前播种。沙苑红萝卜中伏前2-3天下种,才能高产、优质,保持较好口感;播种过早,红萝卜会发糠;过迟则会影响产量。5、保持地下水灌溉。沙苑红萝卜灌溉用水全部为沙苑地下水。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沙苑红萝卜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沙苑红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3、沙苑红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4、沙苑红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5、沙苑红萝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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