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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花生
产地: 陕西省
证书标号: AGI00984
证书持有者: 大荔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登记年份: 2012年
一、产品介绍

大荔花生,是陕西久负盛名的特产,距今已有2100多年种植历史。《大荔县志稿》记载:“南乡沙苑,横亘商阜,低滩隙地无几,加以风沙飞走,地力薄弱,不善五谷。光绪初,邑宰倡凿井、各村颇遵行之。然沙苑地狭风多麦粟终寡;其所产则金针;落花生、红茹等”。民国时期,扩展到黄河、渭河、洛河滩地。上世纪70年代中期,大荔推行“麦垅点播花生”,种植面积逐年增加。1980年,县政府把花生作为主要经济作物种植,被授予“花生生产基地县”称号。

二、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大荔花生生产区域属于暖温带半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平均降水量514毫米,年均气温14℃,无霜期212天,年日照时数2385.2小时。区域内地势平坦,土壤类型以风沙性土壤为主,土质疏松,通透性能好,土壤易耕,利于花生根系发育,果针下扎和荚果膨大,地下水资源丰富,埋藏浅,水质好,矿化度低。

三、地域范围

大荔县花生生产区域位于关中东部,地理位置东经109°43′-110°09′,北纬34°36′-34°80′,主要涉及大荔县官池、韦林、朝邑、羌白、下寨、苏村六个镇。总生产面积20万亩,年产量3.5万吨,占陕西省花生播种面积和产量的25%以上。

四、产品品质特性特征

1、外在感官特性:大荔花生荚果硕大,籽仁饱满,果皮洁白,网纹深、形状整齐、饱果多、色泽鲜艳。

五、特定生产方式

大荔花生在生产过程中重点推广 “五改”管理技术:

六、包装标识相关规定

1、大荔花生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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